11月15日下午,监管大队警辅人员在城区文华路明都广场路段及时妥善处置自燃小汽车,避免了群众财产损失扩大,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安全。
当日下午,监管大队七名警辅人员押解两名在押人员前往区中医院就医,在返回途中,发现文华路明都广场路段有一辆小汽车正燃烧,现场浓烟滚滚、火光冲天,随时有爆炸的可能,如不及时处置将进一步波及周边停放的小汽车和行人。为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参加押解工作的警辅人员迅速出动,留下3名警辅人员留守押解车辆,确保押解安全,另外4名警辅人员拿起灭火器直奔起火车辆,一边疏散周边群众,一边冒着小汽车爆炸的危险,奋不顾身扑火。最后与赶来的特警、消防战士合力将大火扑灭。参加押解工作的警辅人员临危不惧,分工明确,配合默契,既顺利完成了押解任务,又及时阻止了火势的蔓延,扑灭大火,将群众的财产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